夜晚的街道上出現的不明藍圈,圈外意義模糊的文字,圈內毫無規則的物體,看似怪癖狂的舉動漸漸演變成一樁連續凶殺案。

  
   劇情內容聽起來不新鮮,不是嗎?


   驚險刺激的冒險場景,血花四濺的案發現場,光怪陸離的犯罪手法都不是瓦格斯小說的重點。穩扎穩打的人物描寫,才是值得注意的地方。




   由於仔細刻畫人物,小說情節進展的頗為緩慢,就連閱讀的節奏也不知不覺受到影響,變的越來越慢,常常沒讀幾頁卻驚覺時間過的好快。剛開始實在很難捱,故事氛圍老是熱不起來,老是覺得快被瓦格斯弄到長凍瘡了。




   但瓦格斯的小說其實是倒吃甘蔗的典型。




   在故事後半段,慢慢瞭解每個人物的背景、個性、堅持後,就像認識多年的朋友一般,他們的一言一行都能使我會心一笑(看到後面我幾乎每翻一頁都會被逗的開心到不行),一開始覺得個性古怪,恨不得讓他能為下一個受害者的家伙都變的可愛可親。




   漸入佳境的除了角色外還有角色們常迷失的思緒。老實說,這個一開始也令我跳腳,看到「一星期的三個段落論」、「流口水的大狗與人格」、「謀殺案與深井」……時好幾次升起直接跳躍的欲望。後來我想也是因為對角色的熟悉度上升的影響,了解他們後就更想了解他們的思考模式,進而和他們一起歡樂的迷失在思緒的迷宮中。




   仔細閱讀後,我被瓦格斯對犯罪及人生價值的思考懾服,雖然文字冰冷,印在心中卻是火熱的烙痕。舉例如下:




   對謀殺心態的形容:
           大部分的謀殺除了涉及哀傷、屈辱、精神官能症或是任何您能想像得到的東西之外,一定都需要殘忍,一種在痛苦裡、在苦苦哀求和垂死邊緣裡的喜悅以及撕裂的快感。 
  對從事警探原因的闡述: 
             在這行有許多必須要尋找的東西,又有可以找到的機會,光這一點就可彌補其他的缺憾。因為,在其他時候,沒人要尋找任何東西,也沒有找到的機會,因為我們不知要尋找什麼。

   這些觀點雖然不見得令人認同,但達到刺激思考的結果也是相當成功的。

   故事結局的逆轉很好,雖然合理度有點存疑,不過瓦格斯在角色安排案刻劃的力度下,依然不影響故事的可看性。尤其這本書是亞當斯伯格探長的第一集,完全達到讓人想看下一本的終極目的。(笑)

   瓦格拉的小說很冷,但不硬;不小心被梗到時,換個角度嚼嚼,含久一點會是甜的。

 
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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