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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件事原本應該是莊重的場面卻變成鬧劇,原本應該歡樂的場面竟變成悲劇,所以越快落幕越好。(p.386)






  開頭往往決定故事能吸引人與否,在這點來說《兒戲》真是太棒了。除了緊扣結局的開頭魔幻陳述(那段話奇妙到讓我誤會整本書的基調
:P)外,每章開頭還會有一段摘自其他作品的引言。說實話我好喜歡這樣的感覺,那些句子在原出處讀時可能不會帶給讀者什麼感動,匆匆的被讀過去了,單獨拿出來放在前面竟然這麼有味道。所以我模仿了一下,從書裡拉出一段放在上面,不知道可以騙到多少人點進來。(喂)


   第一段的話其實就是整本小說的基調。警察辦案不是只有公事公辦和醜陋的內部作業,爭奪遺產除了貪婪嘴臉外也可以很幽默。




   多數的警察小說縱然有許多警官,除主角外都很平板,成了幫襯單一角色的綠葉而非使整部作品添色。《兒戲》裡的兩位主角除位階不同外,個性和外型也南轅北轍。作者希爾毫不保留的描敘兩人特色,真實呈現肢體動作與缺點等等(胖子尚斯迪埃爾抓屁股的聲音真是太動人啦,哈哈)兩位主角加乘的威力爆發出的火花很歡樂,不會灼傷,可以慢慢享用。在兩位主角外,希爾對登場角色們無一偏袒的寫作方式,使的故事裡不管出現再多人都能各安其位,以獨特的性格加入合奏,穩穩當當,不會有西方小說剛閱讀時因過多人物而引起的障礙。這些人交織成的故事,有些荒腔走板,不減親切可愛。



   


作品讀起來很歡樂,節奏竟意外的慢,更意外的是讀著讀著竟會覺得這份慢是理所當然。如果把任一條支線抽掉,就像心裡被挖去了一塊,不饜足,然而支線最終彙集的成果也不負讀者們的期待。不是說多有爆點怎樣的,一切都是那麼理所當然,重點是在發現真相之餘不會發出被裱的怒吼。




   有爆點的故事往往令人震撼,卻不見得會讓讀者一讀再讀,穩扎穩打的內容,後作力更強。希爾的創作理念正是如此,他曾提過:「要讓故事撲朔迷離很容易,。但是一個出色的推理作家,其成就應端視能否將故事說清楚,而非找藉口來顧左右而言他,或是用旁門左道的方式來欺騙讀者……」希爾的想法是作者們的目標,讀者們的期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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