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詹姆士艾洛伊的作品讓我感到一股濃濃的黑暗,雖然濃稠卻是一種物理性、毫不沾黏的黑。這樣的黑暗不會使讀者造成濕滑黏膩的負擔,從一段距離外冷然觀望的讀者不久後會發現,能平心靜氣閱讀這一切的我們體會的又是另一類沉重了。

  

  導讀中提到艾洛伊的文體特色為字句簡鍊的電報體,不拖泥帶水的風格營造出距離感,可惜這點透過翻譯過的文字不太有感覺,改天要去找原文小說來比較一番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 音樂也許是形容艾洛伊筆下的洛杉磯一個不錯的方式。艾洛伊在《絕命之鄉》中自創的同名歌曲恰好正是整本書的調性,將文字摘錄於下,以此做結:「他正在譜寫一首長篇獨奏作品,其中充滿了怪異的沉默,意味著謊言與欺瞞。其中即興重複樂段的重點,將會是他以薩克斯風吹奏的獨特高音,一開始很響亮,然後越來越柔和,夾雜著越來越長的沉默。這件作品的收尾是一段段越來越弱的音符,然後是完全靜默──他認為這種靜默比任何聲音都來的響亮。他想把這作品取名為「絕命之鄉」。

   《絕命之鄉》裡大幅提到爵士樂,當時流行的音樂是咆勃爵士樂,和之前傳統爵士樂相較,咆勃爵士樂的曲風自由節奏快,有大量即興樂段與裝飾奏,和絃轉趨複雜。聽起來感覺節奏錯亂、搶拍,且具有豐富的搖擺感。

   艾洛伊洛城四部曲中已有譯本的這兩本有一個看起來不太重要,每次都和主角們扯上關係,然後一個人繼續出現在下一集的傢伙──艾里斯洛威。他促成布蘭查和布雷徹的搭檔,在《黑色大理花》尾聲競選失利;又在《絕命之鄉》開頭裡春風得意的籌組反共調查會,接著手下死的死跑路的跑路,最後巴茲對他做的事看起來又會讓他挫敗一陣子,真好奇他下一集還會不會出現。

   比較《黑色大理花》和《絕命之鄉》裡的黑暗,除去警察愛用的骯髒手段不說,後者的黑比前者更深沉更具壓迫性─深具凝視力的黑。這樣的黑暗介於有和無之間,有時穩健的讓我們暫時忘記,等它緩緩將我們包圍才發現他一直都在,了解自己始終未曾將目光移開。《絕命之鄉》沒有太多驚奇,在交錯的支線中,真相早已呼之欲出,再複雜的劇情始終無法脫離那個命定的終點。就結果論而言,算盡機關還不如不要算。到頭來我們只能無力的凝視著五光十色的洛杉磯,忠於自己選擇的夢魘。想起尼采的一句老話:「和怪物戰鬥的人須當心,勿讓自己也變成怪物。」但要變成怪物之前得先活下來才行。

   為什麼《絕命之鄉》的年代感較《黑色大理花》對我們而言疏離的多?對我個人而言是「反共」這個政治議題的切入。1950年代恰逢冷戰期,共黨主義對美國自然是個嚴重問題。梅爾參加的反共調查既要以反共求名,對於當時重要的政治事件與背景自然得多所著墨,而欲採取的手段和接下來劇情發展有關,策略商討戲也不能馬虎。這些段落對於我這種外國近代史不太好的人還真是痛苦非常。在《黑色大理花》中,我們以當時的生活風俗與流行認識洛杉磯;《絕命之鄉》引我們入門的卻是政治。

   《絕命之鄉》的年代同樣是1950年代的好萊塢,閱讀時卻和《黑色大理花》感覺截然不同。《絕命之鄉》第一部有三條支線:沉溺於一連串同性戀虐殺案的警探丹尼;為博取名聲以爭取養子監護權而參加反共調查的地檢署警官梅爾;以及只認錢作事的前警察巴茲。艾洛伊一次用一章寫一條線,造成讀了五六章後每個人的故事實質上只進展了兩回,不清楚接下來要怎麼走,對眼前的情節又一知半解,加上時代的阻力,只能隱約嗅到之現會聚後會很有看頭,要不是《黑色大理花》建立我對艾洛伊的信心還真是看不下去。

   進入《絕命之鄉》前,不得不先談談《黑色大理花》給我的印象。作為我對艾洛伊的入門作,《黑色大理花》非常好讀。我們從主角布雷徹的一段自白開始,回憶一位透過自身死亡對週遭人士產生重大影響的女性──伊莉莎白。第一人稱敘事很難不帶有主述者的感情,感情總是特別容易打動人,不論能不能理解,讀者都容易被帶進故事中。所以我們跟著布雷徹邁向和布蘭查的搭檔生涯,追查大理花事件,在一切瘋狂中,我們慢慢熟悉了1950年代的好萊塢,年代阻隔並不影響閱讀樂趣。「黑暗」在大理花中似乎因大理花命案擁有無限魅力,誘人耽溺,是一種齣鮮活的舞蹈,帶我們繞過一個個角色的表與裡,又轉向另一個驚奇。

   另一個艾洛伊擅長的寫法是「開麥拉眼」。對這些寫作技巧我實在不太敏銳,讀《黑色大理花》時不太有感覺,到《絕命之鄉》還是警探丹尼在書中很明顯的啟動「人身攝影機」才真切感到「開麥拉眼」的獨到之處。撇開這個詞不談,艾洛伊的文字真的很有影像感,輕輕鬆鬆就能具像書中場景,縱使文中譬喻實在用的不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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